崔云昆,男,汉族,初中文化,中共党员,1960年8月生,1976年参加工作,1995年度被评为省级“红旗车”驾驶员,1996年度被授予“云南省劳动模范”。现任职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三公司驾驶员。因在执行客运任务的工作中,为保护同事和乘客的安全,勇斗持刀抢劫行凶的歹徒,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2003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崔云昆在驾驶途中
段宏巍,男,汉族,1970年12月生,红河交通集团运输集团公司客运三公司聘用驾驶员。
段宏巍在检修汽车
2003年7月8日晚22:45分,崔云昆和同事段宏巍驾驶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三公司的一辆牌号为云G-14072的卧铺大客车从开远客运站发往昆明,车上共有25名乘客,其中有5名儿童。当车行至国道324线昆明大风垭口附近距昆明20多公里处时,已是9日凌晨3时40分,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客车上8床,9床的乘客突然跳下,拿出一把长约30多厘米的菜刀架在一位老人额头上,对老人实施抢劫,并威胁老人!“不许叫喊,否则就砍死你”!老人颤抖着将身上的1900元钱交给他们,歹徒得手后,走到正在驾车的段宏巍面前说:“停车,我要解手”。警觉的段宏巍凭着多年的经验,猜测此人可能有不轨行为,想把车开到前方警务站报警再停车,便与此人周旋起来,问他们在哪里买的票,坐几床等。这时睡在床上休息的崔云昆也醒了,就对歹徒说:“现在不方便停车,开到前面再停”。谁料,抢劫得手后急于下车逃离的歹徒拔出刀来朝段宏巍扑过去,大声威肋道:“停车不停车”?崔云昆为了保护正在驾车的段宏巍的安全,立即抱住这名持刀歹徒的脖子将他猛力向后拽,这时,另一名歹徒为解救同伙已拔出匕首朝崔云昆刺来,崔来不及避让,被刺中左肩,紧接着又被刺中腹部和右小腿。这时持刀的歹徒从被刺伤了的崔云昆的手臂中挣脱出来,一把拽起正在驾车的段宏巍砸破车窗纵身跳下车来,持匕首的歹徒也紧随跳下。此时,已失去控制的客车向后倒退并快速下滑,崔云昆急忙将向后倒退了近10米的客车停稳。随后他不顾伤痛操起一根钢管跳下车来,为解救被歹徒拉下车的同事段宏巍,与歹徒展开了殊死博斗。这期间,段宏巍已被歹徒砍伤右臂、腹部和大腿,鲜血顺着伤口汩汩流出。这时,有几位乘客也下车来救助被砍倒在地的驾驶员段宏巍,歹徒见势不妙,乘着夜幕顺着山沟边逃到了山上。为了及时救助已负重伤的同事,崔云昆忙与旅客一起将段宏巍抬上客车,强忍着自身的伤痛用手机向110报警,并火速把车开到小石坝警务亭报警。110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出民警前往出事地点进行抓捕歹徒,同时,身负重伤的段宏巍被送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院救治。由于报警及时,警方在崔云昆以及一位男青年的协助下,在出事地点不远的一小山上抓获了一名持刀行凶的歹徒。
崔云昆、段宏巍见义勇为、舍身斗歹徒,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乘客利益、维护企业信誉的义举在社会上特别是在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内部产生了很大反响,他们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精神唱响了时代的主旋律,为公司全体职工树立了学习榜样。集团公司于2003年7月14日颁发嘉奖令,授予崔云昆、段宏巍“见义勇为驾驶员”荣誉称号,同时嘉奖每人人民币3000元,并于7月24日召开了隆重的表彰大会,集团公司党、政领导,中层管理干部,各单位员工代表200余人参加了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赵建昆在讲话中,号召全司职工学习崔云昆、段宏巍见义勇为精神,自觉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在旅客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和侵害时,尽职尽责,保护旅客,打击坏人,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