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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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以来工作简况

时间:2017-08-30 17:47:00 供稿:

(2002年10月23日—2005年9月30日) 

    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自2002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在业务主管部门省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基金会理事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云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政治和治安环境”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在见义勇为宣传、资金募集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努力工作,并取得较大成绩。

    一、大力开展见义勇为宣传,积极募集资金。我会把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宣传见义勇为感人事迹,鼓舞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动员全社会支持见义勇为事业,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基金会筹备阶段和成立初期,先后3次邀请省和昆明市新闻媒体单位召开座谈会、情报通报会、大讲设立见义勇为基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还印制见义勇为宣传手册、倡议书、见义勇为奖励办法等宣传材料20多万份,发至全省各地及驻滇部队和中央及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并在昆明东风广场、金碧广场、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组织见义勇为万人签名活动,形成了全方位、高密度、大声势的宣传氛围。通过宣传,许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为见义勇为事业捐赠资金的热情高涨。至2002年底,共有117个企事业单位向我会承诺捐款2485.6万元,其中115个单位的捐赠资金共1985.6万元,已于2004年底前,汇入我会账户,共有数万名公民个人在单位内部和昆明东风广场等地踊跃捐款60.7万元。2003年11月,我会在昆召开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座谈暨表彰会时,经领导动员,层层宣传,又有19个企事业单位和数千群众,向我会捐赠资金共71.5万元。今年3月,昆明钢铁集团在2002年曾慷慨捐资30万元后,再次向我会捐赠资1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工人、农民、解放军战士和寡残老人及下岗职工,在自己收入甚少、家境贫困的情况下,节衣缩食,也积极捐款,表达了对见义勇为事业的关心、爱护和支持。许多事例感人至深。

    2005年5月,我会经云南耕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我会的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截至2004年底,我会除以利息和部分本金给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发奖金后,共有资金2664.94万元(其中含省财政资助625万元)。

    二、领导及时看望、慰问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帮助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近几年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名誉会长李明朝,副省长、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李汉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会长邱创教及基金会其他领导,一是通过省人民政府每年对各地涌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亲切看望、慰问见义勇为受伤和牺牲者的家属,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竭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困难。2002年10月3日,昆明市官渡区草原小肥羊火锅店职工崔石柱,在与偷窃顾客钱物的歹徒搏斗中,被歹徒用匕首刺断右大腿动脉血管光荣牺牲。当时,崔石柱28岁,留下年近八旬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和刚满1岁的儿子,家中生活困难甚多。对此,李明朝、李汉柏指示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尽力给予帮助。此后,又多次关问此事。在领导的关心和昆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及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崔石柱妻子请求在昆落户、安排适当工作的愿望终于得到较好实现。二是领导得知一些见义勇为者受伤后,及时派人或亲自去医院看望和表示慰问。2003年5月,昭通市委政法委干部赵声彦在与抢夺顾客钱物的数名歹徒搏斗受伤住院后,李明朝、李汉柏即委托基金办同志赴昭通,向他表示亲切的慰问。2005年4月,云大学生李杰、郁优,勇斗歹徒光荣负伤住院后,邱创教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会长李定达及基金会秘书长李继平,代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和省委政法委到医院向两名勇士敬献鲜花和赠送慰问金,并通过昆明市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不断弘扬社会正气。

    三、适时编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材料和《工作简报》,不断推动工作深入发展。一是根据领导的指示,基金办于2003年编印了反映基金会成立前后工作的《云岭大地千秋业》图文册,和反映2002年前受全国及全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突出事迹的《云岭大地热血颂》文集,发至全省各地和有关部门。基金办根据2004年11月基金会会长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已收集整理受全省表彰的2003—2004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图文资料,并计划今年内编印成书,公开发行,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二是自2003年至2005年9月,省见义勇为基金办共编印《工作简报》20期,内容涉及省及各地53篇开展见义勇为工作的情况。这些《工作简报》既便于省级有关领导、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单位及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我省的工作给予指导,又交流了经验,促进了全省各地这项工作的深入发展。

 

2005年4月20日,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会长邱创教到医院看望勇斗歹徒受伤的云大学生李杰

    四、向省人民政府推荐表彰奖励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根据1999年11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和省见义勇为章程及资金使用规定,我会对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和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先进个人,每年在各州市进行由下而上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经集体审定后推荐突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上报省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近几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全省共表彰奖励56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发奖金190万元。其中,2002年度,省表彰奖励汤友芬等14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其中牺牲7名),颁发奖金58万元;2003年度,省表彰奖励陆富等1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其中牺牲8名),颁发奖金67万元;2004年度,省表彰奖励李严等2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其中牺牲7名),颁发奖金65万元。表彰奖励活动,对弘扬社会正气,鼓舞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