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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陆富等1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0-07-09 10:18:58 供稿:

云政发〔2003〕160 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今年以来,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全省各地又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公民。他们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惧危险,不畏强暴,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

    为表彰他们的英勇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今年以来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陆富等9名同志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各颁发奖金3万元;追授李宗明等8名同志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各颁发奖金5万元。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英勇事迹,以他们为榜样,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努力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贡献?选

    附:2003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2003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陆 富 宜良县汤池镇明湖中学学生

    刘勇金 昆明博大酒店有限公司保安员

    贺建光 永善县大兴镇个体修理工

    赵声彦 昭通市委政法委干部

    马丽华 楚雄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治安联防大队队员

    马奉祥 大姚县电力公司治安联防队员

    崔云昆 云南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三公司驾驶员

    段宏巍 云南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客运三公司驾驶员

    岩 龙(波罕龙) 景洪市勐罕镇曼应代村农民

    李宗明   安宁市青龙镇禹龙甸个体养殖场工人

    徐兴安   东川区拖布卡乡溪家坪村农民

    邹发泽   昭阳区旧圃镇农民

    金谷堂   师宗县丹凤镇捏龙村农民

    石玉忠  隆阳区芒宽乡勐古村农民

    王振宇  楚雄市自谋职业者

    周有才   富宁县谷拉乡能地村农民

    赵发忠  宾川县乔甸镇石碑村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