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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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4年春节前开展慰问见义勇为先进的通知

时间:2014-01-06 09:24:37 供稿:

各州(市)综治办、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

    为弘扬社会正气,表达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爱,经省委政法委、省社管综治委以及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领导同意,决定在2014年春节前,对见义勇为先进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88年以来,受中央部委、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牺牲和受重伤的见义勇为人员,由省级进行慰问(名单附后);其他受表彰人员,根据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由各州(市)、县(市、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走访慰问。

    二、省级慰问对象按照牺牲者2000元(发给亲属)、受重伤者1000元(发给本人)的标准发给慰问金和慰问信,慰问金由省级承担,各州(市)代为慰问(鉴于一月份基金会进行资金结算,慰问金先由各州、市垫付,省基金会于2月初拨付到位)。州(市)、县(市、区)慰问品(金)由各州(市)、县(市、区)自行解决。

    三、各地收到通知后到云南见义勇为网(http://jyyw.yn.gov.cn)下载《慰问信》,用红色A3纸打印后连同慰问金一起送至见义勇为人员或其亲属手里。

    四、各州(市)慰问情况请于2月15日前报省社管综治办。

    联系人:丁建兴

    电  话:0871—63992870

    附:慰问人员名单

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4年1月6日